JavaScript,一种直译式脚本语言,是一种动态类型、弱类型、基于原型的语言,内置支持类。它的解释器被称为JavaScript引擎,为浏览器的一部分,广泛用于客户端的脚本语言,最早是在HTML网页上使用,用来给HTML网页增加动态功能。然而现在JavaScript也可被用于网络服务器,如Node.js。
在1995年时,由网景公司的布兰登·艾克,在网景导航者浏览器上首次设计实现而成。因为网景公司与昇阳公司合作,网景公司管理层次结构希望它外观看起来像Java,因此取名为JavaScript。但实际上它的语义与Self及Scheme较为接近[4]。
为了获取技术优势,微软推出了JScript,与JavaScript同样可在浏览器上运行。为了统一规格,1997年,在ECMA(欧洲计算机制造商协会)的协调下,由网景、昇阳、微软和Borland公司组成的工作组确定统一标准:ECMA-262。因为JavaScript兼容于ECMA标准,因此也称为ECMAScript[5]。
它最初由网景公司的布兰登·艾克设计。JavaScript是甲骨文公司的注册商标。[6] Ecma国际以JavaScript为基础制定了ECMAScript标准。JavaScript也可以用于其他场合,如服务器端编程。完整的JavaScript实现包含三个部分:ECMAScript,文档对象模型,浏览器对象模型。
Netscape在最初将其脚本语言命名为LiveScript,后来网景在与昇阳公司合作之后将其改名为JavaScriptt[7]。JavaScript最初受Java启发而开始设计的,目的之一就是“看上去像Java”[8],因此语法上有类似之处,一些名称和命名规范也借自Java。但JavaScript的主要设计原则源自Self和Scheme[9]。JavaScript与Java名称上的近似,是当时网景为了营销考虑与太阳微系统达成协议的结果。为了获取技术优势,微软推出了JScript来迎战JavaScript的脚本语言。为了互用性,Ecma国际(前身为欧洲计算机制造商协会)创建了ECMA-262标准(ECMAScript)。现在两者都属于ECMAScript的实现。尽管JavaScript作为给非程序人员的脚本语言,而非作为给程序人员的脚本语言来推广和宣传,但是JavaScript具有非常丰富的特性。